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开始全面接收敌伪物资产业。并成立了“清查接收处理敌伪物资团”,对大批敌伪资产进行拍卖处理,以图充裕国库。据统计,当时拍卖的敌伪资产总值为5万亿元。但由于官员腐败行为相当严重,利用拍卖机会中饱私囊,堪称国民党政府的一大发明,亦给旧中国拍卖业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
1958年,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最后一家拍卖行在天津关闭,一个拍卖的旧时代结束了,由此,拍卖在中国中断了30年。1986年,广州借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率先在全国恢复成立了第一家拍卖行,中国拍卖业由此进入了恢复、试点阶段。1996年是中国拍卖业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颁布,这标志着中国拍卖业进入了规范发展时期。
时至今日,风风雨雨百余年历程,饱受挫折和苦难的中国拍卖业已经发展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拍卖企业千余家,分布在全国的各个省、市、自治区;拍卖活动已经由初期的沿海、大城市伸至内地、中小城市;拍卖从业人员达2万余人,全国拍卖年成交额近400亿元;年拍卖1万多场次。拍卖的服务领域已涉及商业、物资、纺织、邮电、房产、金融、文物、土地管理等十几个领域;拍卖标的范围也由最初的一般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扩大至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文物古董、翡翠珠宝、近现代书画、古籍版本、音乐作品版本、作家书稿、影视作品发行权、科技成果、小型企业、破产企业财产、市场摊位、汽车牌照、电话号码、体育明星奖牌、无线传呼频率以及列车、飞机冠名权、桥梁道路命名权、股票权益等等,从有形的商品发展到无形的商品(权利),在无形的商品(权利)方面更呈现丰富多彩的特点。同时,中国拍卖业已经初步尝试了走向国际拍卖市场的实践,在与国际拍卖的接轨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一个新兴行业,它和期货、批发、租赁、旧货和其他各种商品市场、要素市场一起,共同构筑了中国较完整的市场框架,拍卖作为一种行业已深入千家万户。
我们可以这样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和管理体制都进入了以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为特征的新的历史阶段。这一历史阶段,为拍卖业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也不断提供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对当前与拍卖业发展相关的经济政策与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才能把握时代的脉搏,拍出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