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金诺拍卖公司拍卖规则
发布时间:2009-12-11 来源:  被阅览数:
    
      一、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
     二、本次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它的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三、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给竞买人的文件,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对标的进行仔细查看,如有疑问和异议,应在竞买前向拍卖公司查询,竞买人一经应价,即承认拍卖标的的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四、本次拍卖会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即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应价,竞买人每举一次号牌,即表示按照一个加价幅度应价。竞买人也可跳价,即超过一个加价幅度叫价。如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同时报同一价格,则以拍卖师点号为准,同时再按此价格进行增价拍卖。
     五、价高者得。经竞买人轮番竞价,拍卖师对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格连报三次,若无人再加价,则击槌成交,最后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但最后应价须不低于标的底价,否则不得成交。若买受人反悔,保证金将不予返还,且再次对此标的进行拍卖时,如成交价低于上次成交价,不足部分与新发生费用均由违约的责任人承担。
    六、竞买人竞价时,应使用铜陵金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所颁发的号牌,且将手举的竞买号牌正面对向拍卖师。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牌竞价,所造成的后果由该号牌的登记者负责。
    七、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师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且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在拍卖成交后,如发现买受人在竞买时有恶意串通或被举报查证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拍卖结果无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10%~30%的罚款。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铜陵金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且在《拍卖笔录》上签字、认可。委托他人代为签署的,应在拍卖会开始前向金诺拍卖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本公司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已尽所能对全部拍卖品作过基本鉴定。鉴于拍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作担保,竞买人应以标的现状做参考。
     十、本规则的解释权在铜陵金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金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